非暴力溝通027:暴力的語言─哪些他人領土的事

說來很慚愧,我其實一直不太懂什麼是「合理的人我界限」。

身為一個傳統的台灣華人,如果你曾經體會過「被充分尊重個人界限的互動」,我很羨慕你,因為我想那個應該是罕見且稀有的,界限被侵犯,像隔壁鄰居可以走到你家廚房借醬油,這種狀況似乎是我經驗的華人關係,彼此幫助跟彼此界限模糊的樣貌。

我經驗的華人的界限,比較是「集體的」,而比較少「個體的」,集體的話好像就能指認得出那條界限,但個體的話好像是「你泥中有我,我泥中有你」,糊成一團爛泥的狀態。

所以,要區分「暴力的語言」就需要同時討論「合理的個人界限」。

這兩天在書籍上讀到這段話,「恐怖份子會在他人的領土上行事,而抵抗者則在自己的家園內奮戰」(《什麼是暴力?》p.117)。我覺得這番話很能精確描述什麼是「合理的個人界限」。

「這番話在誰的領土上開打?」

「你就是不知好歹啦」、「你就是懶惰才會這樣」、「我覺得你就是自信心不足啦」、「啊你那個又沒怎麼樣」、「你真的是一個很囉唆的人」、「你沒有用啦」、「嬰仔人有耳無嘴」、「無家者就是不想工作啦」、「外籍配偶就是想來賣的啦」、「犯罪者就是都應該槍斃」、「被性侵害?誰叫你要穿那樣」、「同志怎麼可以結婚!」,如果你跟我一樣,不是無家者、沒有犯罪、被性侵、不是同志跟外配。

上面這些話「全部」都發生在「別人的領土」。

也就是另外一個「人」的經驗裡。

如果我尊重對方是一個擁有自己的想法、認知、感受、情緒、需求、自尊、自我認同的「完整的人」時,我會盡可能尊重「他表達組織自己的權利」,而不是「取代他的權利」。

所以,能夠對某些人使用暴力的語言,通常代表著我們認為「對方不是一個完整的人」,不足以做「好的判斷」,或「異常,沒有資格說話」。

「哪些人就是有病啦!有病就要看醫師啊」、「那個誰怎麼不去死一死,這樣世界比較乾淨」,「你有什麼資格說話啊你,你又不懂」。

我們的內心做了分類,「有資格說話的人」跟「沒有資格說話的人」、「縱使說了話也不用當一回事的人」、「不必尊重也無所謂的人」,因為分了類,所以能恣意地使用暴力,就像戰爭訓練軍人時的去人化、跟敵我訓練,沒有這個,其實人很難對另外一個人下手殺戮。

「我是一個完整的人,但你不是」。

這是暴力語言能發源的根。

我一點都不想承認自己是有這種念頭的人,學習非暴力溝通的過程裡,有太多這樣「臉上熱辣辣」、「感覺非常羞愧」、「非常厭世」的時候,特別是發現自己可能是各種加害者的時候。我誤將「論斷的權力」當作「完整的人的權力」不論是因為你是小孩、你是老人、你是無家者、你有什麼障礙、你是外配、你是同志、你被性侵、你入獄過、你怎樣怎樣,反正就是少了一點什麼能力的人,因此「我有權力能論斷你的狀況」,比你自己的描述更正確。

我花了一段時間才理解到,自己有多麼暴力。

並以此,作為一條自己的紅線,不能踩的紅線。

提醒自己「使用語言的時候,要盡可能在『自己的領土上』」,說自己的故事,說自己的經驗,說自己的想法,但不是論斷別人,只是提供自己的經驗跟觀點。

所以這些系列的文章,都沒有想諷刺誰或針對誰的意圖,只是講我自己的學習跟經驗。也許讀者會覺得跟自己的經驗吻合,也許覺得不那麼相同,這是屬於讀者的判斷權力。而我只是試著分享我認為別人也會有收穫的經驗。

願每個人都能找到把彼此當「人」的溝通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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