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在自修了非暴力溝通之後才發現我有多常「自我譴責」,以及浸泡在「羞愧感」中度日。
《脆弱的力量》一書的作者,Brene Brown曾經在她的書中提及「羞愧感(shame)」跟「罪惡感(guilty)」有什麼不同。
「羞愧感」是「我等於我所做的事,我做錯事等於我是邪惡的」,涉及自我否定、因為某件事認為自己的存在是邪惡的、自己是不該存在的、整個人都是壞的;相較之下,「罪惡感」則是「我做錯事了,但我不等於邪惡,我下次能做好的」,是一個比較積極、能自我肯定、也能看到有待改進之處的情緒感受。
一個是「我就爛」、「我魯蛇」、「我就爛人不然你想怎樣」、「我就是廢物啦」、「你實在超沒用,扶不起的阿斗」,另一個是「我這次沒做好,我很抱歉」、「我平常不會這樣的,我失誤了」、「我做得不好,我下次知道怎麼修正了」。
一個是「我等於我做的事」,另一個是「我做錯事了,但那不等於我沒有價值」。
然而「童年受虐」會讓我們只學會「羞愧感」。
而這個「羞愧感」也會阻止我們感受到自己的情緒、憐憫自己、對自己更友善、疼惜自己、愛自己、以及對該憤怒的人憤怒。
妳也是不容易肯定自己的人嗎?
妳也看不懂「愛自己」到底在說什麼嗎?
妳也害怕情緒、害怕脆弱、害怕失控嗎?
或許,那是妳曾經暴露在嚴重的肢體暴力或言語暴力下的結果。
「受害者傾向於為虐待責怪自己,這是因為他們不願意感受脆弱和失控」(引自《這不是你的錯,如何治療童年創傷》,p.147-148)。
無論妳是否認為自己曾經受過虐待,當妳發現自己一直處於強烈的「自我譴責」時,或許就是該停下這樣的暴力語言的時候了,停止複製哪些別人不當的對待,停下那些他們對妳的暴力,也停下那些妳對自己的暴力。
沒有一個人應該被這樣對待。
也沒有一個人應該一直活在羞愧感中。
妳可以是妳,而妳沒有那麼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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