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部台灣的紀錄片《我的兒子是死刑犯》,裡面訪談圍繞著三位死刑犯的家人以及他們的律師,會討論到許多跟監獄、受刑犯待遇、缺乏親屬支持的受刑人其實會連監所都不好待、死刑犯的待死現象、執行死刑、死刑犯家屬也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受害人、無法跟孩子談論死刑的死刑犯、不透明的死刑執行制度。
如果這些對妳而言很陌生,第一次看妳可能會感覺腦袋脹脹的。
我們很擅長把人分類成「好人」跟「壞人」,或是用時常被寫在死刑判決書裡的「可教化」或「罪大惡極不可教化」。生下來的嬰兒,準備長大的孩童,要加入這個社會的青年,擁有自己家庭的壯年人,我很相信「沒有一個人是抱著『準備把自己的人生搞砸』」的目標活著的,那麼,究竟是什麼原因,讓他們認為自己「別無選擇」?就算是把自己的人生全部搞砸,我也必須做這件事?
不抱希望的生命,想「做一件大事」,然後就能「被自殺」。
缺乏善意支持的生命,判定自己的人生沒救了,於是越走越偏。
死刑,有些時候會成為「不敢自殺者」的「自殺途徑」,仔細想想,縱使我們認為這個惡人罪大惡極,然而當他「一心一意求死」地犯下重大的惡行,司法便從善如流地說「被告自請死刑」所以判死沒有問題,這似乎也是一個嚴重的問題。
18禁的書籍《絕歌:日本連續兒童殺傷事件》的作者,也是犯罪者少年A,因為是少年犯,不會被判處死刑,因此經歷了完整的刑期、完整的保護管束、完整的監督下一點一點回歸社會,花了這麼長的時間,他才一點一點地理解「他究竟奪走了別人多麼珍貴的東西」,以及「死很容易」、「懷抱著這一切活著很痛苦」。
一命賠一命,或是加害者終於理解了這一切,只能痛苦地活著?
如果妳是關係人,妳會怎麼選擇,為什麼?
如果我是加害者家屬,我會希望一命賠一命,因為加害者死了,我的人生才有機會重新開始,能有機會重新在這個社會裡活著,能告訴別人「你已經殺人償命了」,我才有一點機會,能好好活下去,我希望你死。
如果我是死刑犯,我會希望一命賠一命,因為我的人生早就了無希望,就算能活著出去,也沒有任何展望,浪費在監獄裡的大好青春早就已經沒有機會了,就算冤案能平那也是折磨,如果不是冤案我本來也就不想活,死刑吧,給我一個痛快。
如果我是被害者家屬,我可能很矛盾,有些時候希望一命賠一命,為什麼司法制度給加害者這麼多保障,為什麼還有律師保障他的權益,受害者可從來沒有被給過這些權利阿,這一切超級不公平,應該像他奪走別人的性命一樣,不要給他機會的也奪走他的性命,還審判、還辯護,真的對他太仁慈。
然而,假使我接觸得越多,我可能會一點一點地想,想死就讓你死這實在太便宜你了,你真的知道自己做了什麼,帶給大家多少的傷痛嗎,我希望你懺悔,希望你一輩子很後悔地活著,一輩子痛苦地背負著這些罪刑活下去。打了麻醉以後的一顆子彈,真的太便宜你了。
活著,活得很痛苦,飽受傷害與自卑的心靈,萬念俱灰的人生。
這些組合,是最容易讓人走上絕路的方法。
差別只是,我選擇「傷害別人」換取「被死刑」,或是我選擇「反覆嘗試自殺」換取「死亡」,或是像紀錄片裡的那樣,兩種混和,成為了死刑犯,然後在等待執行的漫漫長日裡,自己自殺。
他死了,然後,「正義」就來了嗎?
要能好好活著,需要很多善意,有很多時候父母誤解孩子的心,有很多時候孩子誤解父母的心,有時候遭遇不順的人生,有時候苦心經營的家庭一敗塗地,有時候以為自己還能有所作為,卻發現自己人生早已完蛋,這種時候,很需要善意,有那些善意也許很多悲劇不會發生。
一部台灣脈絡的紀錄片《我的兒子是死刑犯》,希望有緣人看看。
希望有興趣的朋友能走進戲院一起看看,一起想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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