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/如何「尊重」,「發現」滿足每種特殊需求的可能性?

我是一個很喜歡打字的人,特別喜歡那種打字以後按壓鍵盤彈回來的回饋感,之前看完《紫羅蘭永恆花園》以後,很認真的想了一陣子是不是應該去買一個打字機型鍵盤,然後意外地掉進了電競鍵盤的坑,開始研究起各種機械鍵盤的軸跟它們的不同聲響,發現我最喜歡的是青軸造成的清脆聲響。

跟現在主流市場銷售的「靜音輕薄」式鍵盤非常不同,機械鍵盤就是「可以承受5000萬次的按壓」跟「即時準確的回饋」,所以通常會被用於電競情境,依照不同的軸會有很清脆的聲音、中等的按壓聲跟幾乎沒有聲音的可能性。但我實在很喜歡那種打字的清脆聲響,所以一直想買個這樣的青軸鍵盤。

大部分的機械鍵盤都可能要兩千元左右,在現在靜音輕薄藍芽鍵盤當道的情境下,花兩千元買一個鍵盤還要耗一個USB孔,這件事感覺怎麼想都不聰明,結果我最後看到這間POJUN的鍵盤,是台灣自己的廠商,因為打折的關係機械鍵盤只要1199,而且還附了一組鍵盤頭,可以依照自己的興趣改變鍵盤顏色,怎麼想都很讚。

但我想起認識的朋友「其實非常討厭鍵盤的聲響」甚至難以工作。

於是開始跟家人確定假使我買了這樣的鍵盤會不會受到干擾?會不會怕吵,然後保留著原來的靜音鍵盤,跟家人溝通好可以在他感覺被吵到的時候更換成靜音鍵盤工作,這樣就不會吵到他,但一般的時候他專心起來幾乎是聽不見外面的聲音的,跟我這種高敏感人實在很不一樣。

最近隔壁搬來了新鄰居,為了入住在施工,不知道放了什麼東西24小時低音運轉,跟家人確認他能不能聽到聲音,家人覺得沒有聲音,但我卻一直能感覺到那個低頻聲音,嗡嗡作響,弄得讓人不好入睡,上網查了一下低頻噪音的檢舉標準,要30分貝以上,而且還要自行監測,不用測量儀器我就知道這個聲音不到30分貝,但我的確感覺到不舒服。

不舒服的人需要自己舉證,說明為什麼不舒服也是挺累人的。

也一邊找到法律白話文的討論,一位先生因為未達30分貝的7-11的21分貝低頻噪音提起訴訟,並舉證自己因此睡不好最後罹患憂鬱症需要服藥,這位先生認為自己聽得到15分貝以下的聲音,因此希望7-11夜間能避免冰箱運轉,但高等法院最後裁決應以「一般人」的標準為標準,且當事人必須要自己證明自己的生病跟這件事有關。

很多時候那些「不舒服」已經很難被描述清楚,更何況不被採信。

如果這個社會只有「一種標準」,也就是「一般人」的標準,那麼不難想像每個人都只好想盡辦法把自己的「不一樣」藏好,好讓自己看起來是「一般人」。我不能表達我自己對青軸鍵盤的喜好,跟那種特殊按壓回饋感的喜好,也不能表達我實在很不愛靜音鍵盤的軟趴趴感受,也不能表達能感覺到低頻噪音的干擾,家人也不能表達自己其實對兩種鍵盤的聲響都沒感覺。

那我們將很難有機會澄清彼此的需求,滿足彼此的需求。

原來我喜歡鍵盤的按壓回饋感、原來你集中精神就什麼都聽不見、原來我很怕吵一點點聲音我就聽得見、原來妳很害怕鍵盤的敲擊聲覺得會因此頭痛、原來你很喜歡聽別人吃東西的聲音、原來妳很害怕指甲刮黑板的聲音、原來你很喜歡擠空氣泡泡的手感,不同的敏感,每一個「不同」的感受跟需求都應該被尊重,而不是單向地像法院要求對方要「像一般人」。

假使我們都不真的那麼「一般人」呢?我們只是假裝著一般人。

如果能有一個空間讓各種不同的感受跟需求都好好被談,然後我們能好好討論「這個我有感覺」、「這個我沒感覺」、「這個妳其實可以做我不會被干擾」、「這個妳可能什麼時候不能做,因為我敏感的時候我也會不舒服」,如果能有一個這樣的社會,該有多好?

願每個敏感懷著難言的辛苦的人,都有這樣的環境好好地談好好溝通滿足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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