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談談諮商/關於諮商的專業界線跟一些基本概念(八):我怎麼知道我的心理師是不是守法的心理師?

我的朋友們都知道我總是戲稱自己罹患一種無可救藥的「心理師病」,這個病的來源大概是因為這個業界的亂象實在非常清晰,從樂觀的角度來看大概可以稱做「八仙過海各顯神通」,從悲觀的角度來看大概可以稱做「僧多粥少各自求生」。

在這樣的脈絡下,實在很難對別的人指指點點什麼,但每當又看到一些「新花招」出現,特別是那些不合法的新花招出現的時候,我總是有種「所以守法的是智障就是了」的感受,一方面能同理我們每個人都生存不易,但另外一方面又感覺憤怒,究竟為什麼可以如此知法犯法,或知法玩法?

我並不是認為「法律」必然合理,但我認為身為專業工作者需要窮盡可能,然後才說我們必須打破法規的框架,以及,這個「打破」的目標必然是「為了利益大家」而不是「為了利益自己」,我覺得這對我而言是個蠻基本的區分,但很多時候我時常覺得自己像傻瓜,不知道為什麼要堅持這麼多規矩。

「心理療癒」市場,或說是「心靈療癒」市場,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。

想要踏進來的時候,不是行內人基本上只有霧裡看花的命運,畢竟求助者如果不是剛好也是接受心理師培訓的人,很難知道這些「行內眉角」,但因為我實在太常被詢問各種「違法執業者是否適合求助」的問題了,有點忍無可忍,只能解釋一下。

▼「心理諮商」只能在「符合規定」的心理諮商所/精神科附設心理諮商診所進行。

依照現行的心理師法規,「心理諮商」這四個字,只能在「符合規定」的心理諮商所/精神科附設心理諮商診所等進行,所謂的符合規範,包含有:需要有個別諮商室、團體諮商室、等候區與行政櫃台、完善的檔案保存區、求助鈴的設置,以及符合醫療機構的相關逃生規定。

所以,「心理諮商所」不只是「一個空間」,而是「一套規範」。

需要受到衛生局的督考,每一年到三年都會進行督察,檢查個案紀錄的存放是否符合規範、等候區狀況是否合適、諮商室的維持與求助鈴是否功能正常等,這些,都是案主們看不到的「幕後維護」工程。

那麼,問題來了,「心理治療工作室」「咖啡廳」能吻合這些嗎?

大家都是混口飯吃,僧多粥少求生不易,但,假使你的心理師採取的工作空間是「心理治療工作室」「咖啡廳」「某個網路上不能公開的私密空間」,基本上就可以知道他採取的並不是「合於心理師法」的執業模式。

對於不守法的專業人員,你會信任到什麼程度呢?我很想知道。

▼如何判斷我想去求助的心理治療所,是否是合格的機構?
▽你可以查詢「合格心理諮商機構」(https://reurl.cc/kZMGx3)。
▽或是你可以了解「精神科診所附設心理諮商」的單位。
▽你可以在心理諮商所/診所一進門看到「醫療機構執業執照」。
▽如果是心理諮商所,你可以看到「所有執業心理師的證照」。
▽諮商室內一定有「求助鈴」。
▽地址、執業者等相關資訊會在網頁上寫得清楚。

▼如何判斷我想求助的心理師是否遊走在灰色地帶呢?
▽對於所持有的證照採取遮遮掩掩含糊其詞的說法。
▽持有的執照並非能在本國執業的執照:中國大陸心理諮詢師、美國執照等。
▽迴避「心理諮商」這個詞,但提供「一對一會談服務」。
▽對於執業的機構或地點採取保密,並推稱這是為了保護案主。
▽宣稱自己提供服務的地方是「工作室」「咖啡館」等不合格場所。
▽標榜自己經驗豐富,但對於合於法律的執照跟資格無法提出。

▼守法不代表能療癒,但知法犯法的專業工作者你會怎麼看呢?
心理療癒這個專業領域裡,對求助者來說「能不能療癒」通常比「專業不專業」來得更重要,所以人們通常會用盡一切力氣,希望能抓住任何一絲離苦的可能性,然而,很重要的事情是,當有一個專業工作者採取了「知法犯法」的態度來提供服務時,身為求助者需要清楚意識到「你正被放在一個極端可能遭受剝削」的位置裡。

心理療癒專業,是一個人逐漸地信任依靠他人,並因此極端可能遭受剝削的一門專業。

不當的被指責、在傷口上灑鹽、植入虛假的記憶、讓你忍不住懷疑自己、加強不當的權力控制、剝削你的金錢跟身體、發展不當的性關係、侵害你的權力卻可以宣稱都是為你好,這些,都是「潛在可能的傷害」,因此,各種醫療專業的核心基礎都是建立在「確保無傷」的前提下進行的,也就是依照專業的宣言或倫理,「保證案主的絕對受益權」,不會讓案主遭受不必要的風險,或是遭致不必要的傷害的前提在前進的。

當宣稱很厲害,保證療效,說得很專業的時候,是否也確保無傷?

你求助的時候,除了「想被療癒」,你如何評估「確保無傷」?

假使有一個專業工作者採取了法律上所不能包容的方式工作,蓄意地迴避「心理諮商」這四個字,並且採取一對一的工作方式,幾乎可以預期最後你會投訴無門,因為對方會宣稱自己並不是在進行諮商,雖然諮商採實質認定,但你可能會無法提供各種佐證,而他也沒有必要自證己罪,如果在這樣的治療關係裡你受害、感覺不受尊重、感覺被侵害,令人遺憾的是,你幾乎必然要自己獨力承擔。

一個針對權益侵犯合理的狀態是「有完善的申訴跟救濟制度」。

例如可以通知櫃台,告知狀況不好,請求更換心理師,或是請求進一步的協助,或是跟公會進行不當諮商的投訴,由專業公會進行調查跟理解狀況,加以判斷這個專業工作者是否的確有不當實務,需要進行進一步的教育訓練,也提供案主好的服務替代選項。

缺乏系統的做法,就是「一念墮地獄或是被療癒」的世界。

從我自己的觀點來看,我不認為現在的受助者應該負擔這麼大的責任,也不認為依照現在的心理諮商所這麼多的情況下,案主還需要個人承擔這麼多的風險,來尋求灰色地帶的心理療癒選項,並且因此承擔這一切療癒自己的責任,包含被不當實務的責任,我並不認為這是一件合理的事情。

如果是你,要求助的時候,你會怎麼看「知法犯法」的專業呢?

願每顆在人世間飽受各種苦,渴求療癒的心,都能夠有清晰的心或是支持的友伴幫助我們仔細審查,讓我們能在「保證無傷」的前提下展開自己的療癒之旅。

※本文所針對的是「心理師」提供的「心理諮商/準心理諮商」服務,不包含尚無法可管的藝術治療、戲劇治療、音樂治療,或由精神科醫師提供的心理諮商等項目,希望能提供給讀者參考。

#來談談諮商#果然是女巫箴言系列重出江湖#一不小心就會被戳到的我的心理師病#守法不守法不代表能療癒或不能療癒#但知法犯法代表什麼我想應該很清楚#求助者的自我幫助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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