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錄片/《良心審查》只有上帝能審判的人犯了人間的罪

研究所時一位同學做的報告讓我印象深刻,關於「戀童癖不一定等於性侵犯」,而是這個人是否能有效地區辨自己的行為,關於那些行為會傷人要自己約制,而另一些行為則無傷大雅,是正常的關係跟互動。

我沒想過戀童癖不等於性侵犯,但後來仔細想想覺得這蠻有道理的。

關於誰該為某個具有傷害性的行動負責,有某種偏好是否必然等於會發生某種犯罪?

《良心審查》這部紀錄片很特殊,它不僅紀錄了非常多位二十年前遭受性侵害的男性們的發聲,也包含受害男性們事隔多年找加害者對質的影片,同時非常罕見地有加害者的現身,甚至有一位加害者在螢幕前侃侃而談,關於自己如何無法控制自己的行動,以及自己也曾經受到許多更嚴重的侵害。

這個段落非常挑戰觀眾的內心,你會相信他嗎?而你會接受他的說法嗎?

童年遭受性侵的孩子多半都會長期受害,直到他們有能力逃離或是加害人改變加害對象,而受害的孩子們依照研究說明多半需要至少21年才有辦法「指認這是不當性侵」並且開始說自己的經驗。

男性,常被認為是「不會受害」的一群人,而教會的權威,神職人員的神聖性,往往讓這群童年受侵害的男性更加困惑,關於自己究竟遭遇到什麼,這是愛嗎?這是傷害嗎?這是神聖的嗎?這是邪惡的嗎?當這些罪刑反覆發生,而組織沒有喝止時,受害者往往只能碎裂成一片一片。

失去童年的記憶,不想憶起,或是無法形成連貫的記憶,難以描述。

為什麼有一段關於自己的事,卻怎麼也想不起來?

如果換做是觀影的我們,假使你有一段關於自己的記憶怎麼也想不起來,你會想要試著幫助自己回想起來嗎?還是你會傾向過好眼前的生活,回憶不碰比較沒事呢?

身為觀眾的你,對於「曾經是更嚴重的受害者,所以無法控制的複製傷害」一事,你會怎麼看待呢,是覺得那也是情有可原?或是覺得那並不是真相,因為有時候他顯然可以控制自己延長頻率,是他選擇不控制而繼續傷人的?你覺得加害者是否能自我控制呢?

傷害,總是可以選擇複製或是停止。

我總是這麼想著。

願每顆誕生在這個不完美的世界不由得飽受傷害的心,都能從自己身上的傷裡找到深刻的同理跟愛,讓我們學著以勇氣採取行動停下傷害,不再複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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