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錄片/「說不清楚」的那些苦,需要等待一個社會的善意獲釋

我記得多年前看著小甜甜布蘭妮的出道,覺得她是個很陽光的女孩,被標示為美國甜心,無論去哪裡總是有一大群人瘋狂地追逐著她,然後我只記得後來在媒體上看到的印象越來越糟,無論是吸毒、需要勒戒、頻繁地更換男伴之類的,於是聽說需要被監護宣告,需要進行長期治療的時候,好像也沒有那麼意外地接受了。

直到之前看到有人翻譯了布蘭妮法院表述的全文,才恍然大悟。

很多時候,事情不像在媒體上看的那麼單純,不是單純地吸毒、精神狀況不佳、有問題無法安排表演等等,因此需要監護管束;而是這已經是一隻金雞母,而各方角力等著想取得最好的位置獲利。

不知怎麼地,讓我想起中世紀的「燒女巫」。

對男性的迫害通常需要訴諸理性,但無論是在戲劇或小說裡,瘋狂的男性多半被標示為「睿智的先知」;而對女性的迫害則不需要那麼複雜,只要標定某個女性是「瘋狂」的、「異端」的、「異教徒」的、「異常」的,只要她懷抱著某種難以讓當時的人們理解的想法,就足以定罪她。

中世紀被處死的「女巫」們,有許多是因為「擁有財富」而死的。

因為宣示某人為女巫以後,她所擁有的龐大家產就會變成公家的財產,而那對各種經濟狀況不好的城邦或領主而言,不啻為一個很大的誘惑,一條「最小阻力之路」,只要找到方法羅織她是「女巫」,控制輿論,剩下的就手到擒來了。

學法律的朋友常念給我聽「舉證之所在,敗訴之所在」。

誰負擔舉證的責任時,通常是特別容易敗訴的。當領主或城邦主人決定羅織某人為女巫,身為女巫的個人,通常是很難「證明自己無罪」,並且能拿出足以令人信服的「證據」的,因為造謠方已經花了大把的力氣去選擇合適的證據,在輿論上造成了不易撼動的心證,而人們對「女巫」的處境,則通常理解得太少,缺乏想像力,也缺乏好奇心,對異己者缺乏包容,而通常只能順著寫好的劇本走,斷定「女巫」就是「女巫」而值得被迫害或剝奪權力。

說不清楚的苦,無法被信任跟保護自己的苦,從社會斷裂的苦。

當多重的苦一起發生,人的精神狀態自然會變得搖搖欲墜,而偏偏是這種時候背後那隻邪惡的手,明明是他造成這一切事情的邪惡的手,卻可以馬上跳開宣稱「都是她的問題」「你看看我早就說了」「一切都是她的精神狀態有問題」,同時擺出撫育者或解救者的面容,表示「但是我來了,問題都可以被解決了」,於是群眾通常也就不疑有他的成為了共犯,參與剝奪及壓迫脆弱者的犯行。

不順、脆弱的精神狀態,需要大量的善意,才能復原到捍衛自己。

像是《洗腦》的X JAPAN的主唱,在邪教被允許外出時獲得了許多善意,足以支撐他向外求援,並且獲得接濟,能逐步離開邪教;像這部紀錄片裡的記者,願意在重重監視下,試著把「請求重新安排個人律師」的文件在廁所裡送到布蘭妮手裡簽名,試著成為那個善意的個人,讓受困的人知道不是只有自己孤軍奮戰,而能維持一絲清明,跟對這個世界的信任。

一點點,一點點地善意,讓世界逐漸能理解這樣的苦,也讓這樣的苦逐漸找到能夠表達的方法,而能在法官面前侃侃而談自己所受的不正義跟人權的侵害,並在最後的最後獲得了平反。

從監護宣告的工作奴隸金雞母,成為自己的主人,那本該的一切。

身為一個旁觀者,我想著自己大概也曾是那個對女巫落井下石的人,而需要這漫長的十五年才能站到一個能同理她的位置,那期間當事人的為難跟受苦,想必是很難想像的。想試著更善待人,也想試著更對偽裝成善意的權力剝奪更敏感一點,不要認為這一切很合理,或很正當。

成為善意的人,成為受苦的人的支持者,支撐通往復原的路。

願每顆被拋擲在各種權力結構下,受著難以說明的苦,感到自己碎裂成一片片,迷失了通往他人或社會的路的心,都能找到至少一個善意的他人,支撐自己通往找回自己的語言,再次能捍衛跟保護自己的路,回到社會。

#父女之戰解放布蘭妮#關於女巫如何誕生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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