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繭居青春》:從互相壓迫到同心協力

 一個家庭究竟要出一個多大的「狀況」,才能讓家人之間彼此願意同心協力,共同面對?

雖然這本書的內容都很樂觀,但從我個人的經驗來說,當父母親面對「繭居在家的孩子」已經內心有非常多的憤怒、怨懟時,還要像這本書一樣,聽從醫師指示,穩定跟孩子打招呼、逐步建立連結、尊重孩子的界限、給孩子足夠的生活費、改變自己的態度。不要說以上這些,光是說一個「為了孩子的狀況,父母必須一起出席,一起面對」都往往做不到。

打哈哈的說著「我們關係不好很久了」,「真的有需要嗎」,或是爭奪誰比誰創傷,誰可以優先被用家庭動力來關心的「我同理他那誰同理我」,或是「我工作很忙」,或是資訊最少的那種「我們目前沒空」。

面對自己能力的有限,父母時常採用的是更多的壓迫,或是更多的棄守,以維持自己內心的寧靜,並把所有的問題推到個人(「都是那個孩子自己不好」),或是主要照顧者(「都是妳太軟弱他今天才會變成這樣」),然後彼此怪罪,彼此以創傷勾動創傷,然後更惡性循環,冤冤相報。

父母很少願意為了孩子而改變自己,更少願意為了孩子改變自己與配偶的互動,於是孩子只能繼續維持在一個無法被幫助、內心痛苦卻無法表達的情況。

身為系統內最弱勢的個人,被犧牲似乎是種必然。

精神分析類的理論最美好、跟最不可能的事情就是「父母能扮演好父母的責任」,恰如其分,敦促跟撫育,競爭心與安全感,不過分嚴厲與不過分溺愛。我總是悲觀地認為,這世界上「不可能有這樣理想的父母親」,太超現實了,也太苛求父母,要把父母調整到「夠好」,其實有很多隱藏的條件,對現在社會的父母親來說不啻是緣木求魚,太過苛求。例如:能穩定地安排回診面談,排開工作或請假,能休假/請假不至於影響收入無法生活,能有餘裕調整自己的語氣或心態,被尊重過所以能理解界限跟尊重孩子,能願意為了孩子放下跟配偶的心結……等等。

孩子需要出一個多大的狀況,父母才會願意放下前面這些,好好面對孩子,試著跟孩子溝通,理解孩子的心,而不只是把孩子當成家中有回話功能的寵物?老實說,父母自己都過得不容易,放棄孩子,相信他本來就是爛種子,比起調整自己又不一定看得到結果容易得多。

用逃避面對孩子,來逃避自己的不足跟創傷。

理解孩子,並不意味父母需要盡釋前嫌,離婚或分居的都必須和解,只是一個「共同面對孩子的問題,努力正面面對孩子,試著跟孩子溝通」的過程。

光是這個「願意」都是一個奇跡。

有這樣的「願意」,自然什麼奇跡都能被召喚出來。

※繭居青年的定義是:三十歲以下,蝸居在家,沒有就學工作,生活中幾乎很少出門,或只在家附近移動,幾乎不跟人互動,或只跟家人互動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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